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《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規定》(修訂征求意見稿)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
作者:陜西泰和力華 / 日期:2020-04-21 12:19:12 / 瀏覽量:1711
為深化招標投標領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落實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》要求,進一步完善依法必須招標制度,我們對《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》(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,以下簡稱16號令)、《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》(發改法規規〔2018〕843號,以下簡稱843號文)進行了修訂,形成了《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規定》(修訂征求意見稿)(以下簡稱《修訂稿》),在將16號令和843號文合并基礎上,對16號令有關條款作出解釋性補充規定,并明確了規模標準以下工程建設項目采購的法律適用。
現就《修訂稿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:
1.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(網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進入首頁主菜單的“立法意見征集”欄目提出意見建議。
2.登陸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(http://www.ndrc.gov.cn)首頁“互動交流”板塊,進入“意見征求”專欄,就《修訂稿》提出意見建議。
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20日。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!
附件: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規定(修訂征求意見稿)
現就《修訂稿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:
1.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(網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進入首頁主菜單的“立法意見征集”欄目提出意見建議。
2.登陸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(http://www.ndrc.gov.cn)首頁“互動交流”板塊,進入“意見征求”專欄,就《修訂稿》提出意見建議。
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20日。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!
附件: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規定(修訂征求意見稿)
國家發展改革委
2020年4月20日